一、知識產權侵權行為
阿里巴巴國際站(簡稱“國際站”)用戶不得利用網站服務從事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包括:
一般侵權行為:
1、在所發布的商品信息、店鋪或者域名中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等權利;或
2、發布、銷售商品時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等權利;或
3、所發布的商品信息或者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用戶混淆或者誤認等情形。
嚴重侵權行為: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其作品并進行發布或者銷售,包括圖書、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
2、發布或者銷售未經商品來源國注冊商標權利人或者其被許可人許可生產的商品。
二、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處理
1.一般侵權行為的處理:
一般侵權行為 |
觸發原因 |
扣分計算方式 |
|